1. 申請與受理
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單位或個人可以申請水保審批:
(1)涉及水土保持的工程建設項目;
(2)水土保持方案報告書的編制、審批、修改和驗收。
申請人需向長江委水保主管部門提交以下申請材料:
(1)水保審批申請書;
(2)工程或項目概況介紹;
(3)水土保持方案報告書及相關材料。
長江委水保主管部門負責受理申請,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查。符合受理標準的,應在5個工作日內簽發受理通知;不符合受理標準的,應告知申請人原因。
2. 審查與決定
長江委水保主管部門組織專家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查,重點審查以下內容:
(1)工程或項目的水土保持可行性;
(2)水土保持方案報告書的規范性和合理性。
審查結束后,長江委水保主管部門應組織召開評審會,對審查結果進行討論和評審。評審通過的,報長江委主任辦公會審議;評審未通過的,應告知申請人原因,并說明可以采取的改進措施。
3. 許可證頒發與公告
經長江委主任辦公會審議通過后,由長江委水保主管部門頒發水土保持許可證。許可證分為臨時和長期兩種類型,有效期分別為1年和5年。
長江委水保主管部門應將審批結果以公告形式在官方網站發布,以便社會公眾查詢和監督。公告內容應包括項目名稱、建設單位、審批結果等。
4. 申請人培訓與指導
對于初次申請水保審批的申請人,長江委水保主管部門應提供培訓和指導服務。申請人需具備以下條件:
(1)了解國家和地方的水土保持政策、法規和標準;
(2)熟悉工程或項目所在區域的水土保持現狀和特點;
(3)掌握水土保持方案報告書的編制方法和技巧。
培訓方式可以采取在線學習、現場授課、實習操作等多種形式。同時,長江委水保主管部門應提供相關資料和指導,幫助申請人更好地完成申請材料。
在申請過程中,長江委水保主管部門應加強與申請人的溝通與聯系,及時解決申請人在申請過程中遇到的問題和困難。同時,對申請人的違法違規行為進行糾正和查處。
5. 審批過程優化
針對審批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和瓶頸,長江委水保主管部門應加強內部管理,優化審批流程,提高審批效率。具體措施包括:
(1)精簡申請材料,減少重復性審查;
(2)推行電子化審批,簡化審批流程;
(3)建立完善的內部監督機制,規范審批行為。
同時,長江委水保主管部門還應加強對審批結果的評估和監督,確保審批過程的有效性和合規性。評估方式和標準可以采取隨機抽查、定期審計等方式進行。
6. 電子化審批推進
電子化審批具有方便快捷、高效透明等優勢,是推動政府數字化轉型的重要舉措。長江委水保主管部門應積極推行電子化審批,提高審批效率和質量。具體推進措施包括:
(1)建立電子化審批系統,實現全流程網上辦理;
(2)優化審批流程,精簡不必要的環節和材料;
(3)推行電子簽章和在線支付,方便申請人辦理相關手續。
在推行電子化審批過程中,應注意與現有制度的銜接,確保審批過程合法合規。同時,還應加強對電子化審批的安全保障和管理,防范網絡安全風險。
7. 監督與投訴處理
為確保水保審批過程的公正、透明和合法,應建立完善的監督機制。長江委水保主管部門應加強對審批過程中各個環節的監督,重點監督以下內容:
(1)受理標準是否規范;
(2)審查內容和標準是否合規;
(3)決定機構和人員的職責是否得到履行;
(4)許可證頒發和公告是否及時、準確。